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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东岗法庭发出首份表格式裁判文书
文章字数:578
  本报讯(刘盼)在推进民事裁判文书简化改革中,商南县东岗法庭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于近日发出商南县人民法院首份表格式简化裁判文书,为今后创新裁判文书撰写方法,简化裁判文书格式和篇幅进行了有益地尝试。
  表格式裁判文书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本案在立案阶段,庭长据案件类型以“适用简化裁判文书”批办,开庭前,主办法官就案件适用简化裁判文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告知,并送达了请求(应诉)诉讼项目表,指导当事人逐项进行填写,庭审中,法官围绕双方有争议的项目进行重点审理,引导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将诉辩过程详细记入庭审笔录,庭审后,对裁判文书进行瘦身,大量缩减程序性文字,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简要概括,对案件事实、诉讼请求无争议部分予以确认,仅对双方争议项目认定理由和依据删繁就简地予以列明,并用表格形式列清各判决项目、金额、计算方法及法律依据。使文书条理清晰、言简意赅,同时更加庄重规范。
  截至今年6月,东岗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共计276件,较去年同比增长38.6%,办案压力尤为突出,在继续推行案件分案环节繁简分流,审理阶段分类办理的基础上,再度探索,积极推进简化裁判文书改革,对简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选择适用制作表格式裁判文书,以期实现裁判文书的繁简分流,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同时有效缓解法庭办案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