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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促“三项机制”落地生根让干事创业蔚然成风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刘淑慧
文章字数:1409
  日前省委出台《办法》,建立了相互配套、紧密衔接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共同构成了一个系统、完整、理性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极具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和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更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力抓手。
  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力军,应通过新闻宣传、典型引导等形式,抓好宣传解读,营造浓厚氛围,推动“三项机制”在商洛落地生根,为干部干事创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舆论支撑和文化条件。
  一、增强使命意识,做到鼓励激励有目标。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矛盾凸显的“拐点”,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反腐败斗争进入“常态化”。这一系列重大变革,给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传统思维、传统方式带来了深刻影响,或多或少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中形成了干得多了容易出问题、干少点求稳点的畸形从政心态,甚至是为了不出事、宁可少干事的懒政心理。
  建立党政干部鼓励激励机制重在解决干部使命意识不强、干事创业内动力不足的问题,坚持精神激励、物质激励、政治激励“三管齐下”,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动起来、干起来,得褒奖、获重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攻坚克难的积极性。对于宣传思想文化系统来说,就是要着力提升能力素质,解决本领恐慌问题,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创造更加宽容宽松的工作环境,鼓励激励宣传战线始终保持一团活水。
  二、增强法纪意识,做到容错纠错有底线。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是历史大势,也是保护干净干事、勇于担当者的基本指向。增强法纪意识,既是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现实需要,更是保护干事创业者的必然要求。
  容错纠错机制是依法治国在党政干部管理领域的具体化,是用制度规定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但绝不是乱作为的“避风港”。对宣传思想文化系统而言,就是要坚持容错不容罪、容错不容贪、容错不容偏的原则,把先行先试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错误、“非禁即入”的探索创新与有禁不止的顶风作案、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牟取私利的肆意妄为等行为区分开来,在不突破法律、纪律、政策、道德“四条底线”的前提下,对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或失败,既从精神层面给予人文关怀,又从制度层面为其撑腰壮胆。
  三、增强人本意识,做到能上能下有规矩。党中央提出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了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明确要求,体现了我们党一贯重视识人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基层党政干部直接面对群众,既要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又要面对面解决实际问题,客观上形成了矛盾交织、压力山大。
  能上能下机制就是兑现对干部的奖惩,以形成正向传导,解决干部外部压力过大的问题。要把为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搭建晋升平台,作为评判各级领导干部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尺,有效防止评价失准、用人失误。既要把有为干部配置在岗位,也要鼓励那些需要“下去”的干部再加历练不气馁,在其他岗位上发光发热、各展其长,让干部流动调整成为常态。但对于在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省市委通报批评的市县区及其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严格按办法要求坚决进行调整。同时,要坚决杜绝、严肃惩处那些论资排辈、搞团伙圈子的党政干部,从根子上清理歪风邪气,确保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干部队伍有热情、有生机、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