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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表彰洛南“7·12”抢险救灾工作
文章字数:861
  本报讯(记者 张建林)昨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表彰洛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巡检镇,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洛南县“7·12”抢险救灾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查漏补缺,科学防灾,扎实工作,有效应对暴雨洪水灾害,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7月12日凌晨1时许,洛南县巡检镇、石坡镇突降暴雨,最大降雨量为巡检镇高山河村83毫米,突发暴雨造成河水暴涨,部分农田被淹、民房损毁,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一度中断,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4860万元。面对异常严峻的汛情险情和突如其来的洪水灾害,洛南县各级各有关部门指挥得力,决策正确,抢险及时,救灾科学,协同有力,最大限度减少了灾害损失,无人员伤亡。这次防汛救灾工作先后得到了国家防总检查组、省防汛办、省民政厅的高度肯定。
  针对巡检镇位于暴雨高发区这一现状,县镇始终把防汛度汛安全放在首位,合理安排谋划,防汛准备充分,防汛重点清楚,防汛责任扎实,防汛措施有效。7月11日17时第一次接到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巡检镇政府立即将预警信息通知到各村组、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求各村组、各单位、各责任人立即进岗到位,严阵以待,严密防范。汛情警报拉响时,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镇党委班子及各村(居)干部分组分片负责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7月12日凌晨1时30分,巡检街社区雨量站首先拉响警报,镇政府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河边低洼地带、危房户群众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共安全转移群众253户1010人,确保了大灾面前无人员伤亡。在本次救灾中,镇村干部做到了组织有力、冲锋在前,充分彰显了基层干部的担当精神。当水灾导致通讯、电力中断,无法传递信息时,镇村干部迅速分头奔赴各个灾情隐患点,实地核实人员安全、受灾情况,用最传统靠人传递信息的方式将灾区真实信息上报。在部分道路被毁,大型车辆无法通行时,镇、村组干部发动当地群众自觉组成摩托车队、自行车队分段分批运送救灾物资、受困人员,实现了在通讯、道路中断的情况下信息不中断、物资有保障,受到省民政厅领导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