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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南实行村级组织建设月报制
文章字数:393
    本报讯(通讯员 江学树 特约记者 李治军)日前,商南县出台了《村级组织建设情况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县推行村级组织建设月报制度。
    为便于及时掌握基层党建动态、调整工作思路,创新措施,提升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商南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这一制度。制度要求10个镇办每月必须向县委报告村级党组织、村(居)委会基本情况,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措施、存在问题及典型经验,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两委”班子瘫痪、班子成员出现空缺或外出打工1个月以上等8种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县上将实行暗访检查制度,定期调阅各项党建工作台账,不定期对村级组织建设情况进行暗访,对查出的与上报数据不相符或漏报重要信息的,从严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出现村级组织瘫痪3个月、“两委”班子严重不团结、“两委”主要领导干部空缺2个月、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等5种情况的给予镇办党(工)委书记党内纪律处分,多次出现的责令镇办党(工)委书记辞职或撤销其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