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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扰乱企业生产秩序 多次劝告不听被行拘
文章字数:658
    本报讯(屈宏伟)8月11日,洛南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扰乱企业生产秩序案,违法人员张某某父子2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其他涉案违法人员正在全力追捕之中。
    2014年以来,洛南县蕴达矿业公司景村镇板桥村果园沟硅灰石矿在采矿过程中,因占用景村镇板桥村村民张某某(男,53岁)林坡,双方因赔偿等问题发生纠纷。2016年6月25日,张某某纠集西安蓝田等地社会闲散人员10余人阻挡矿山拉矿车、挖掘机正常生产。次日又将矿山破碎机皮带、弹簧等部件卸走。6月28日,张某某和其儿子再次纠集10余人到矿山民工宿舍殴打民工,并将工队使用中的一台挖掘机强行开走,6月29日,该张在去矿山的路上碰到矿山法人徐某某驾驶的车辆,与徐某某发生撕扯。
    7月15日,景村镇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向张某某下发书面通知,责令其及时归还非法扣押的挖掘机及设备部件,张某某仍拒不归还。8月3日,张某某再次纠集儿子等人来到矿山,强行将矿上挖掘机开离工作区域,拿走挖掘机钥匙,致使矿山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案件发生后,景村派出所民警多次上门做工作,告知其占用林坡赔偿纠纷应到人民法院去打赔偿官司,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张某某拒不听从景村派出所民警劝导,甚至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到景村派出所滋事,气焰十分嚣张。
    为了确保企业正常生产,8月11日,洛南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李建锋亲自主持召开会议,对这一案件查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由相关局领导负责,抽调县局治安大队、法制大队、景村派出所民警,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扰乱企业生产秩序的张某某父子二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2日、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