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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庭长老王
齐帅
文章字数:1719
  老王是镇安县人民法院青铜中心人民法庭庭长王东,回族人,身上有着回族人民特有的豪爽与热情,我们在最初试探性地喊了几次老王之后,并没有见到他脸上流露出不悦的神情,也就大着胆子喊了起来,这一喊慢慢就传开了,当然,是带着亲切与尊重,也只是在工作时间之外,工作中我们还是规规矩矩的叫他王庭长。叫他老王,并不是因为他年纪有多大,而是因为他1990年8月进入镇安县人民法院,走上工作岗位,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资历在法院算比较老的。
  老王参加工作,是从永乐人民法庭书记员开始干起,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从副庭长再到庭长,从永乐人民法庭到云镇中心人民法庭、西口中心人民法庭,再到现在的青铜中心人民法庭,他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26年。这26年里,他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把自己最宝贵的青春都献给了基层法庭。基层法庭条件艰苦,工作没有规律,时常停水停电,一天只吃两顿饭,而且一下乡经常凑合着吃,老王也因此落下了一身的病。法庭工作最辛苦的莫过于去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辖区山大沟深,最早的时候,法庭连摩托车都没有,老王经常步行几十里给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上山下岭是家常便饭,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的时候,淋雨、摔倒是常有的事。工作虽然辛苦,但是老王每每回忆起来脸上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就是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老王。
  在办案过程中,老王坚持做到“以调为主,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调解始终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大量的案件得以调解处理,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他认为法官审理案件只做到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是远远不足的,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地让当事人无论官司输赢都心服口服,力求在办案中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他注重做到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依法调解,疏通积怨,化解矛盾。这,就是融法于理,胜败皆服的老王。
  老王始终牢记“公生明,廉生威”的古训,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及送礼,绝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如今的老王依旧忙碌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用自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实际行动维护着法官这个职业的神圣和崇高。他身处诱惑,却一尘不染。一个冬日的午后,一位步履蹒跚,衣衫破烂的老人来到法庭办公室,从怀里掏出一沓还带着体温的诉讼材料递给老王,请求法庭立案。老王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亲自为老人办理了立案手续,老人走的时候从口袋掏出一把皱巴巴的票子硬往老王的手里塞,并说道:“法官,买包烟抽吧,别嫌少啊。”老王断然拒绝,义正言辞的告诉那位老人:“请放心,案件我们一定会公正审理,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有工作纪律,请尊重我,也尊重我的工作。”听完这话,老人带着愧疚满怀感激的走了。老王始终坚守着以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为己任的职业操守,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珍惜法官荣誉,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这,就是清正廉洁,严以律己的老王。
  多年来,老王始终注重对年轻人的培养,将自己二十多年丰富的审判经验毫无保留的传授给年轻干警,对年轻人的裁判文书认真细致的修改,字斟句酌,大到法律适用和理论,小到标点符号的使用,从不马虎。看到手下干警因为办理复杂案件而唉声叹气、一筹莫展,老王经常鼓励干警,并帮助干警分析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老王常说,年轻人不要怕吃苦,要敢想敢干,要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特长,要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增长见识,拓宽视野。正是老王的谆谆教诲,从老王手下成长起来的优秀干警达数十人。这,就是传道授业、一丝不苟的老王。
  时光飞逝,老王在基层法庭工作26年了,岁月已经在他的身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迹。他的头发花白了,视力也大不如前,脚步也不像以前灵活。但他收获的,是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灵活多变的调解方法,丰富的案件审判经验,更是当事人一封封感谢信,一面面锦旗以及连他自己都数不清的诸多荣誉,这也是对他工作最大的肯定。他忠实的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他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着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地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
  我们都是平凡的人,都在平凡的岗位上干着不起眼的工作,而老王却在这平凡的岗位上让党员和法官这两个伟大的形象散发出了别样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