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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建立农村环境整治六项长效机制
文章字数:944
    本报讯(特约记者 张希锋 通讯员 何舒雅 查燕)今年,商州区在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同时,重点从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明确了区上指导、镇办管理、村组实施、群众参与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建立了区、镇办、村、组四级联动的工作体制,初步形成了层层抓落实、实施有人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设施运行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理制度》《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设施设备管护保养、清洁员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范,由各镇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按照“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镇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
    建立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建立环境问题管理台帐,实行消号管理,限期整改。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实行部门联动开展综合执法,确保环境安全。全区累计出动清理整治和联合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动用挖掘机、清洁车等机具460余台(次),清理垃圾19000余方。
    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将环境治理设施管理维护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今年安排每镇基准经费5万元,按照下辖区村个数每个村再安排0.4万元,一并计入镇经费统筹使用。2015年区级财政拨付经费611.2万元,2016年拨付652.2万元,较上年净增41万元,增长率达到6.7%;村级按照1500人以上配备3个保洁员,1499人以下配备2个保洁员,每人每月发放500元补贴,目前750名保洁员覆盖全区各个镇村。通过加大经费和人员的投入,确保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建立健全工作监督机制。每季度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在区电视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通报和曝光,由被曝光单位领导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在镇办和部门设立了举报电话,对群众通过电话、信函举报的问题,限期解决。同时,建立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月检查、季通报、年终观摩评比、奖惩兑现的考评机制,并严格落实奖罚措施。
    建立健全部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强化环委会成员单位及镇办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工作责任,区上与18个镇办和33个环委会成员单位签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镇办党委、政府对农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区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形成协同配合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