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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跳河救人不留名 柞水王定有荣登“陕西好人榜”
文章字数:372
    本报讯(通讯员 戴昕)8月24日,7至8月“陕西好人”评选结果出炉。29位“陕西好人”带着他们的感人事迹又一次进入我们的视野,柞水县睿钰建筑装饰公司负责人王定有作为本期全市唯一上榜的人选,获得“见义勇为好人”称号。
    王定有,1972年3月出生,柞水县下梁镇金盆村四组人,睿钰建筑装饰公司负责人。2016年5月30日,王定有和妻子在临河路工商局办手续时,看到众人呼救有人落水,在自身不会游泳的情况下,让别人给自己绑上绳子跳下水救人,女孩成功救起后,他悄然离开。王定有英勇救人,不留名的行为,在当地引发强烈反响,受到了市民的一致称赞。而面对媒体的采访,他只是淡淡的说:“当时没多想,就一个念头,要把孩子救上来。”事后时常有人问王定有救人时想了什么、怕不怕。他总是一笑而过:“救就救了,当时哪里想那么多啊。”一句简单质朴的话,道出了王定有的心声,也折射出他见义勇为的高尚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