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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猎鼠行动”重点逃犯投案自首
文章字数:413
    本报讯(方鸣山剑)近日,山阳警方综合运用法律和政策手段,通过动员在逃人员家属,成功敦促“猎鼠行动”重点逃犯张某(女,汉族,41岁,西安市灞桥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4月中旬,山阳县户家塬镇发生多起利用迷信诈骗盗窃财物案件,专案组很快锁定疑犯,其他疑犯相继落网,但疑犯张某去向不明。办案民警多次前往西安市灞桥区摸排逃犯线索,均未获取有价值线索。“猎鼠行动”全面打响后,省公安厅将在逃人员张某列为重点抓捕逃犯。山阳县公安局进一步调整抓捕思路、加大抓捕力度,采取抓劝结合、双管齐下的策略,动员其家属想办法联系疑犯张某,规劝其投案自首。面对强大的政策攻心,在逃人员张某终于8月30日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前往山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其于今年4月伙同他人在山阳县户家塬镇街道采取迷信诈骗的方式,趁受害者不备,盗窃受害者2.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作案后,疑犯张某为逃避打击,不敢回家,只能在其朋友、亲戚家暂住,后迫于追捕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