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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区“四个坚持”强化普法责任制
文章字数:468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部门执法责任制,全面有序地推进法治商州建设,商州区通过“四个坚持”,力促“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区全面落实。
    坚持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商州区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全区各级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深化普法促进严格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引导全体公民信仰法律,崇尚法治。坚持司法办案和法治教育相结合。商州区司法机关在依法办案过程中,注重对公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让诉讼参与人和人民群众受到直观的法治教育,以公民有序参与促进公正司法,以公正司法促进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各镇办、各部门在日常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根据地方特色和部门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特别是新法颁布日、实施日和纪念日,集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落实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工作指导,落实普法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夯实部门责任,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和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指导和监督。
    (郭金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