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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四项举措强化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
文章字数:476
    本报讯(王晖 黄杰)日前,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督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
    通知要求,要督促企业切实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关,企业要严把原料关,严格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原料和工艺组织生产。生产企业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原辅料生产食用明胶;严禁采购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用明胶。强化生产过程控制,严格依据相关标准和许可范围组织生产,严格控制复配食品添加剂与其许可配方一致。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识标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签应当载明“食品添加剂”,并标明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惩处使用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供特殊食品使用的复配营养强化剂无营养强化功能、未经许可擅自生产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企业产品抽检不合格、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信息一律依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