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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亮点解读
文章字数:3101
    1、什么是“慈善”?
    答:“慈善”是一个美好的名词和事业,顾名思义,“慈”是指长辈对晚辈的爱,“善”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友好与互助。传统的慈善是指人们自愿自觉地从事奉献爱心、扶弱济困行为,是通过救济、援助或者捐赠等手段来实现对人类的热爱的一种社会活动。
    传统慈善——“小慈善”:主要指围绕扶贫济困救灾、辅助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开展的捐款、捐物慈善活动。
    现代慈善——“大慈善”:不仅包括传统慈善范围,而且把公益领域包括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都纳入慈善范畴,范围更广、内涵更丰富。
    《慈善法》制定时采取“大慈善”概念,既体现了我国与国际慈善事业发展接轨,又顺应了国际慈善事业发展大势,更展现了我国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发展的立法精神。
    2、目前,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如何?
    答:近10年来,尤其是2008年汶川大地震以来,我国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捐赠规模已超过千亿,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一是捐赠占比低。2015年底,美国的慈善捐赠数额已占到GDP(17.4万亿美元)的5%,达到6700亿美元,人均捐赠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8.4%;而我国相对应的数据是0.16%和0.25%,差距巨大,也表明发展潜力巨大。二是慈善机构和组织发展不完善。目前,我国的慈善机构主要以官办为主(中华慈善总会、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扶贫基金会、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宋庆龄基金会、见义勇为基金会、光彩事业促进会等),包括分支机构也只有2200多个。社会和民间组织很少,在民政系统登记的社会组织有44万个,但90%的没有从事慈善活动。三是慈善机构公信力不足。慈善法律制度建设滞后,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机构不健全,操作运行机制不规范,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形成。
    3、《慈善法》的颁布对目前慈善事业的发展有什么指导意义?
    答:《慈善法》制定出台的意义重大,他不仅体现在对慈善事业本身具有里程碑意义,而且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第一,从慈善事业本身看,《慈善法》制定出台有利于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良性有序发展。
    第二,从经济发展看,制定出台《慈善法》有利于加速推进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
    第三,从社会发展看,制定出台《慈善法》有利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第四,从法制建设看,制定出台《慈善法》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4、什么是慈善组织?
    答:慈善组织是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是慈善事业的重要载体,在《慈善法》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5、慈善募捐是任何人都能发起的还是只有慈善组织可以发起?
    答: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6、募捐有几种形式?
    答:募捐分为公开募捐和定向募捐两种形式。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公开募捐活动有地域规定、程序规定、不具备资格怎样募捐等约束。定向募捐是指如机关党员干部向灾区募捐。7、募捐有什么规定吗?
    答:慈善募捐活动有“三不得一禁”。即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8、是否可以直接将财产捐赠给受捐人?
    答: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捐赠给受捐人。
    9、是否可以实物捐赠?
    答: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等有形资产,技术、商标、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有价值、安全、卫生、环保的物品和承担质量责任与义务的产品都可以进行捐赠。
    10、捐赠财产是否需要签订协议?
    答: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
    11、捐赠人和慈善组织(受捐人)都各有什么样的权力和义务?
    答:捐赠人拥有知情权、查询权、投诉权、起诉权,拥有兑现承诺、履行义务的义务。
    慈善组织(受捐人)拥有支配使用权、要求交付权,拥有履行义务、公开信息、接受监督的义务。
    12、慈善信托是一种什么样的慈善活动?
    答:慈善信托是慈善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慈善法》第五章用了7条作出明确规定,使慈善法与信托法有机衔接,打开了金融服务于慈善的通道,有利于促进现代慈善事业发展。
    慈善信托也称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13、募捐的财产一般用于哪些地方?
    答:《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
    14、如果确需变更募捐方案应该怎么办?
    答:募捐财产用途变更,需报民政部门备案;这部分捐赠财产需要征得捐赠人同意。
    15、慈善募捐有什么管理规定?
    答:(1)登记造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2)不得私分、挪用、裁留、侵占;
    (3)受捐人不得与慈善管理人员有利害关系;
    (4)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或前三年平均数的70%;
    (5)管理费用不得超出年度支出的10%。
    16、慈善服务就是志愿服务吗?
    答:慈善服务是慈善活动的最终环节,也是慈善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慈善服务为什么不叫志愿服务,因为它既包括基于慈善目的开展的志愿服务,但又不能等同于志愿服务,它具有更广泛的范围、更强的组织性和规范性。
    17、慈善服务有哪几种形式?
    答: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
    18、慈善信息公开有什么样的规定?
    答:建立公开透明机制,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建立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提高慈善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9、慈善信息包括哪些公开事项?
    答:两方面。
    (1)政府及其部门应公开的事项包括:
    ①慈善组织登记事项;②慈善信托备案事项;③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④具有出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⑤对慈善活动的税收优惠、资助补贴等促进措施;⑥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的信息;⑦对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开展检查、评估的结果;⑧对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表彰、处罚结果;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2)慈善组织应当公开的事项:
    ①章程和决策、执行、监督机构人员信息;②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③公开募捐情况在募捐结束后三个月内;④项目实施情况在项目实施后三个月内;⑤定向募捐向捐赠人告知款物管理使用情况;⑥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向受捐人告知其资助情况。    20、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有哪些政策?    答:税收优惠政策、收费优惠政策、
    土地优惠政策、金融优惠政策、政府购买服务、人才培养、理政研究、文化传播、场所提供、项目冠名、表彰奖励等方向政策支持。
    21、慈善活动中的法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答:执法主体包括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及司法机构、纪检监察机关。每个执法部门之间的职责是不一样的。
    (1)民政部门执法权包括:
    ①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②责令限期停止活动;③吊销登记证书并给予公告;④没收非法所得、收缴违法募集资产;⑤经济处罚:2万以上20万以下。
    (2)公安部门及司法机构执法权包括:
    ①骗取财产的依法查处;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纪检监察机关职权是对民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党政纪处分。
    责任主体包括慈善组织;法人、自然人;慈善信托受托人;民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2、《慈善法》对其他形式的慈善活动有什么样的界定?
    答:社区内部、单位内部的一些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还有慈善组织以外的慈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