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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
文章字数:489
    本报讯(特约记者 高军军 通讯员 张力)山阳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杜绝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促使扶贫资金安全使用。
    该县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对有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集中连片开发项目,在项目建设地点利用公开栏、公示牌等公开工程概算、资金来源、建设规模及施工单位等信息,并要求项目所在村委会张榜公示,公布监督电话,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陕南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10余项监督管理制度,杜绝扶贫开发项目腐败现象发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上成立由纪委、扶贫、财政、审计、住建等8个部门组成的扶贫资金专项督导小组,定期召开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该县执行“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原则,始终把处理信访和查处扶贫开发方面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从根本上有效遏制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