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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文章字数:227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提高广大市民对防空警报的快速反应和识别能力,切实增强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商洛市人民政府定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在全市范围内鸣放防空警报。请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市民注意熟悉并识别人民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防空警报鸣放程序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通告商洛市人民政府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