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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出台三项机制实施细则
文章字数:885
    本报讯(侯卫峰 樊仁平)省委、市委关于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出台后,柞水县抓住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印发了“三项机制”实施细则。
    柞水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机制综合运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提拔重用和关心关爱等举措,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评先评优凸显精神激励,每年由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尊重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考核奖励凸显物质激励,坚持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评为先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最大限度地发挥物质激励的杠杆效应,推动形成干得好得实惠、干得差受惩处的良好局面。提拔重用凸显政治激励,把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业绩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同时注重在落实重点任务、推进重大项目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考察识别干部,对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优先选拔重用,形成重实绩、重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关心关爱凸显感情激励,采取健全定期谈心谈话、培养锻炼、休假疗养、解决实际困难、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加大对干部的人文关怀,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容错纠错机制以突出操作性为基本要求,一是对“申请、核实、认定、报备”四个程序进行了具体化,明确了受理部门的职责、时限要求,以及对复杂情形的处理办法,创新提出了容错受理通知书、容错认定意见书和集体研判等方法,使容错程序更加科学。二是创新提出了“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认定纠错结果、进行分类处置”的五条措施,确保容错免责的单位和干部能够积极主动改正错误。三是创新建立了“实行跟踪管理、进行谈心谈话、建立特别档案”的三项措施,体现了组织对容错免责干部的重点关心关怀,使容错纠错工作更加便于操作。
    能上能下机制明确了干部“下”的适用范围、具体情形和调整后干部的管理。在保留中、省、市办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对政治素质、履职尽责、作风品行的不良表现细化拆分为从干部政治素质、履职尽责、作风品行3个方面提出了30种调整的情形。同时,突出了依据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干部本人对调整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或向上级组织部门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