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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构筑起信息安全的金色盾牌
彦雁
文章字数:813
  时下,电信网络诈骗案日益猖獗,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公民个人信息遭泄露和非法交易演变成残酷的现实。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刚在网上买了东西,诈骗电话紧随而到;孩子尚未出生,婴幼儿用品商家就接踵而来;才签好购房合同,装饰公司就预约联系;刚刚报名考试,就收到培训机构的营销广告……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无处不在,新型诈骗方式不断升级。据有关资料,仅北京一地法院审理的涉及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案件,从2010年到2016年,就有高达1.62亿余条个人信息遭泄露。从公安机关侦破的信息网络诈骗案件来看,当前公民信息泄露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其中快递公司、教育机构、网购网站成为漏洞“大户”;二是犯罪分子利用非法手段,入侵商业、政府门户网站,盗取个人信息;三是公民个人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导致信息泄露。正是这些途径泄露出的个人准确信息,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精准制导”。
    众所周知,电话号码和银行账号是公民个人信息的两个核心要素。而要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构筑一道抵御信息犯罪的安全盾牌,则刻不容缓。在当前个人信息泄露的高发态势下,除了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运营商和银行机构也要履行职责,形成合力。特别要进一步加强对虚拟运营商的整顿,并加大推行实名制落地的力度。
    信息安全,人人有责。据有关法律规定,出售、泄露、窃取、购买、交换公民信息的,都是违法行为;个人泄露本单位员工信息,也会受到法律制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修正案(九)》中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民若发现个人信息遭到侵犯,要毫不犹豫及时报警。要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做到警钟长鸣。无论在现实空间还是虚拟空间,每个人都要提高自己的信息安全素养,包括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和个人信息安全能力。信息安全为人民,信息安全靠人民。维护信息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要立法部门、司法机关、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乃至企业商家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公民个人积极支持参与,就一定能构筑起信息安全的金色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