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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家乡绿色守护神
记者 石磊
文章字数:1473
   在素有“三山夹两川”之称的山阳县这片土地上,有一名心怀赤诚、满腔热血、令违法犯罪分子丧胆的森林警察,他就是山阳县森林公安局一级警司徐前程。从警13年,徐前程工作,忠于职守,13年来他共办理涉林刑事案件40余起,林业行政案件260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努力捍卫土地上的绿色生态屏障,2013年被省森林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并连续多年被商洛市森林公安局、山阳县公安局、山阳县林业局评为先进个人。
    徐前程热爱公安工作和森林资源保护事业,时时刻刻彰显一个人民警察的敬业精神。2005年11月的一天,时值深秋,下着小雨,徐前程下班回家的路上,看到三个操外地口音的男子,说着听不懂的方言,很悠闲地谈笑着。他突然想起,前几日有群众举报外地人在高坝店一带深山非法狩猎的事,便立即警觉起来,密切关注三个外地人动向,从山阳北新街一直侦查至陵园路再到老街。最后在丰阳塔下的一个小旅馆里,三个外地人四下张望,说了几句悄悄话后,便回到房间。徐前程在宾馆前台了解到外地人一共7人,行动可疑,就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山阳森林公安迅速出警,对这伙人员进行突查,在房间里找出疑似野生动物小麂死体3只,刀具7把,尼龙套绳14公斤,以及其他捕获工具。由于人赃并获这伙人不得不承认由湖南承德来山阳县非法狩猎的事实,将这伙人带到局里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而立之年的徐前程,正处在干事业的黄金年龄,工作中,他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善于利用所学知识,结合工作实践,提高办案技巧。
    山阳境内的福银高速是一条承东启西、贯穿南北的运输大动脉,也成为违法犯罪分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一条重要运输通道,山阳森林公安局就是在这条重要通道上连续破获陕西省森林公安厅督办的多起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12年10月20日,群众举报:“有人由甘肃榆中运输野生动物经福银高速运往广东。”接警后,徐前程等民警立即出警,在福银高速漫川收费站进行布控排查可疑车辆。当日11时许,一辆车号为甘D·30725的半挂货车驶入收费站,徐前程像平常一样上前进行询问,司机马某看到民警前来盘查,称货箱车上拉的全部是大白菜,神情显得有些慌张。见此情景,徐前程对可疑车辆进行了更仔细的检查,最后在车箱顶部发现7个伪装隐蔽的铁笼,内装疑似鹰科野生动物活体79只。(后经国家林业局鉴定中心鉴定,这些活体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42只,有乌雕、鵟、苍鹰、雕鸮等,一般保护野生动物38只。)
    在询问中,马某交待这些野生动物是他在甘肃榆中县吃饭时一陌生人出800元运费让货运至广州后当地有人接货,并留下了电话号码。徐前程仔细盘问电话号码在哪,司机马某支支吾吾,提供的几个电话号码要么是拨打不通,要么是就不在广东服务区。徐前程再次登上驾驶室,从马某的加油票上发现了蛛丝马迹,马某加油票上显示的是宝鸡服务区,而那个时间段马某却称在甘肃榆中吃饭,可以肯定马某说了假话。徐前程立即用政策和法律法规告诉马某包庇给自己所带来的危害。在数个小时的思想斗争后,马某告诉民警嫌疑人缪某在快要通过收费站时,担心出事提前300米处下了车,让马某过收费站后,犯罪嫌疑人缪某步行到收费站前等车。由于马某的故意隐瞒,办案民警错失了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最佳时机,马某也以包庇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
    2013年4月7日,一直关注此案侦破的山阳县森林公安局通过技术手段,发现犯罪嫌疑人缪某在四川自贡一带频繁出入,立即派民警入川,最终成功将缪某抓捕归案。缪某因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作为山阳森林生态的保护者和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专门力量,徐前程始终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用心守护着家乡的一片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