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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检察院指导县区案件管理工作
文章字数:629
  近日,为了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已出台的改革举措实施部署情况,市检察院案管办一行赴全市六县一区调研指导案件管理工作。
  督察组一行对各基层院的案管大厅、赃证室、律师接待室、电子卷宗专用制作场所建设情况、设备的配备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通过查询系统数据、听取汇报、实地查验、核对的方式,对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关于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完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等五项工作的改革举措实施部署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现场以“面对面”“一对一”的工作形式,积极协调当场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求在整改时限内,尽快督促整改落实,并上报书面整改报告。
  检查结束后,督察组对各县区院案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新的要求。要继续强化案件流程监督管理,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和定期督察,在执法办案中做到每案必评、每环节必评,增强执法办案的风险意识,适时调整风险等级,确保执法办案零风险;要全面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探索完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评查工作机制,注重评查结果的运用,切实提高案件质量水平;要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明确职责权限,规范赃证物的管理,认真做好对涉案财物的登记受理、入库、出库等工作,做到一案一表、一物一卡,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管理、检查和监督;要积极建立系统运行问题收集研判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规范删除案件信息行为。(卢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