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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教师假日自费聚餐被批的启示
商 言
文章字数:1241
    近日,一则教师假日AA制聚餐被县纪委通报批评的新闻事件刷爆了朋友圈,国内各大媒体竞相关注,刊发评论文章,引发了广泛热议。
    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打虎拍蝇式的反腐风暴让基层政治生态为之一新,民众无不点赞叫好。然而,与以往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党员干部大吃大喝问题迎来喝彩不同的是,这次媒体与民众却几乎一边倒地为教师“叫屈”。这一事件引发的舆论反弹,至少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
    执纪应有界。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区分,乃是处理国家和公民关系的核心问题之一。惟有边界清晰,公私才能各安其位,相得益彰;若模糊含混,则可能出现挤压私人空间的事件。我们讲,公职人员首先也是人,理应有权在工作之余享受正常生活。那么,纪检监察机关又该怎么办?道理其实很简单,常言说“正人先正己”“一把尺子量到底”,凡事只要在决策前换位思考一下,倘若一视同仁,放到自己身上是否行得通?毕竟“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
    问责当守法。对执纪与执法者来说,履职能否获得公众肯定,则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公信力。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作出决定,才能确保处理结果合法合规。前些年,媒体曾爆出四川某县出台红头文件规定“办寿宴需满70周岁”,湖北襄阳市某村还作出过“干部家庭吸烟不得超过5元/盒”的奇葩规定,后来竟然还真有干部遭到问责。因此,公众对教师聚餐事件的呼声并非没有道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应增强依法履职意识,做到合法合规执纪问责。
    矫枉勿过正。教师AA制聚餐既不属公款消费,又不是学生家长宴请,且人均花费不足60元,“公开检讨”“集体约谈”“全县通报”,是否有“小题大做”之嫌?在“反四风”的大背景下,一些单位连职工的正常福利都“不敢”发了,普通劳动者逢年过节才能领到的米面油俨然成了“违禁品”、教师自掏腰包聚餐被责令检讨,这不是黑色幽默,恐怕是现实的过犹不及。如此这般,非但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反而还将有悖“反四风”的初衷,有损反腐倡廉的严肃性。
    正风须有章。以笔者所在地区为例,总值班室(应急办)职责决定了岗位的特殊性,需要常年值守、24小时不间断有人在岗,假日加班、晚间值班更是家常便饭,在当前高压态势下,既取消了加班(值班)费和补贴,又无法落实补休,当然其他特殊岗位也存在类似问题,单位领导即便有心也苦于无依据怕担责,让这些工作人员又情何以堪?由此产生的悖论与混乱,不仅不会“再使风俗淳”,反而有可能加剧社会价值观紊乱。因此,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考虑对违纪标准和执纪边界予以明确,让执纪者手握“标尺”,让受罚者不再“喊冤”,这便是前文所提之“章”;另一方面,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秉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摒弃凑任务完指标思想,以免执行政策时落下“僵硬死板无人情”的质疑,让惠民好政策变成了基层的“紧箍咒”。
    当然,公款大吃大喝是困惑多年的一大痼疾,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多不良影响,这个病一定得治,而且要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可是在治病过程中,既不可矫枉过正,又不能“念歪了经”,否则就适得其反了。而这样“适得其反”的做法,其实自身又未尝不是另外一种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