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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我市“十三五”质量强市战略全面实施
文章字数:1155
  本报讯(石建盈)近日,市政府印发《商洛市“十三五”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落实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共治体系,完善保障措施,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着力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整体水平,确保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意见》指出,我市“十三五”质量强市战略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品牌和标准化战略,不断增强质量工作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对市场竞争、推动自主创新、节约资源能源、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宏观调控和基础保障功能,提高质量管理总体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到2020年,质量强市战略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企业竞争能力不断增强、质量服务水平明显改善、质量标准化显著提高的主要目标。
  《意见》明确,重点任务是实施“三大战略”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商洛制造向商洛创造转变。围绕打造十大优势产业集群,突出现代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积极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加快从质量制造到质量创造转变,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积极构建制造业质量升级长效机制,支持制造业和服务业有机融合,推动我市制造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二是实施质量提升战略,推动商洛速度向商洛质量转变。紧紧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升级,促进我市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转型,提升产品质量;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为重点,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联动制度,提升工程质量;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纽带、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纵深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服务质量;实行“治污降霾”分季对标考核,全面完成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任务,提升环境质量。三是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动商洛产品向商洛品牌转变。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发展政策措施,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深入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市场影响力较强的知名品牌企业和单位,带动全市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意见》规定,企业是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始终把保证质量和依法承担质量责任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各县区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着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意见》要求,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建设质量强市目标,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财政等政策措施,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指标纳入县区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专项督查内容。对质量安全管理考核和争创名优品牌企业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质量事故涉及渎职腐败行为的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