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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名为推进工作 实则违规收费
16万建房押金让柞水3名村组干部“吃不了兜着走”
文章字数:968
    本报讯(柞纪宣)日前,柞水县乾佑街道办什家湾村村委会院内像过节一样热闹非凡,该村二组数十名群众聚集在院内,井然有序地排队领取一摞一摞的现金。“在县纪委和街道办纪工委的监督下,我们5年来被村组收取的建房押金款终于全部退回来了!”村民卢某兴高采烈地说。而此时,在现场组织退款工作的该村支部书记宋奇山、支部委员张书华、村委会副主任张军心里却是五味杂陈、懊悔不已。原来,这是县纪委和乾佑街道办纪工委组织的违纪资金清退大会现场。
    今年3月初,柞水县纪委接到省委组织部暗访组转办的反映该县乾佑街道办什家湾村违规集资的案件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迅速掌握了该村二组违规收取群众建房押金的违纪事实。2010年3月,原乾佑镇政府决定在什家湾村二组境内征地修建柞水县加气站。2011年6月村组会议研究,决定用二组集体机动土地作为加气站项目征地拆迁集中安置点,由时任村文书的张书华负责协助二组做好安置工作。2011年7月该组召开安置点群众会,时任二组组长张军提议,为确保安置点群众按照规划要求统一建房,并在建成后自行拆除老房,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担保。经安置点群众商议,决定新房按每户2000元、老房按每平方米300元缴纳押金。由张书华收取并开具票据,资金存入村账户,由组上统一保管。2011年至2013年,张书华共经手收取该组建房押金161900元,期间陆续退还113900元,而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村支书宋奇山却并未进行制止,而是默许了这种行为。事实调查清楚后,县纪委立即责成乾佑街道办党工委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乾佑街道办党工委于2016年4月18日作出决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张书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对张军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宋奇山实施了诫勉谈话,并将违规收取的建房押金全部退还给群众。目前,该镇纪委组织该村召开了退款大会,现场对违规资金进行了全面清退,并对全镇村组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
    柞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袁鹏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该村在国家三令五申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民建房行政事业收费的前提下,自立名目收取建房押金,明显违背了上级有关规定,侵犯了群众利益。今年以来,我们持续加大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开展联合巡察6次、发现问题线索42件,党政纪处分18人,小官贪腐、基层干部滥用职权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全面排查、严肃查处,强化教育、完善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