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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省昨起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
文章字数:443
  据陕西日报消息(记者 徐颖)10月27日,记者从全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电视电话会上获悉,我省将于11月1日起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这项工作比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的时间提前了一个月,也确保了我省商事制度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由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的原有模式,改为只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完成个体工商户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全新登记制度。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工商部门登记个体工商户144.51万户,约占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的71%,从业人员300余万人。实施此项改革,有利于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制度性成本,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便民政策。
  对于暂未换发新执照的个体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可以鼓励个体户主动换发新照,但严禁对“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户强制换照。对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仍沿用原有登记模式,对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新的登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