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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公安局开展民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
文章字数:669
    为进一步加强危爆物品管控工作,全面严防重大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市公安局将从即日起至12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最大限度堵塞安全漏洞和消除安全隐患。
    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治安支队民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区局迅速成立相应机构,紧密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组织,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涉枪涉爆“人员、场所、单位”三类重点,充分依靠乡村、街道和村(居)委会,采取领导包片包村,组织社区民警、驻村民警,逐村、逐户、逐人排查,开展地毯式检查收缴,确保把任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组织民警深入民用危爆物品从业单位、储存仓库、爆破作业点、重点人员家中,重点检查管理制度、购销手续、进出物品账目等重点管理问题;对爆破作业现场,重点检查临时存放爆炸物品的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对于民爆物品储存仓库,重点检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和值班守卫制度。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建立烟花爆竹实名购买制度,继续保持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危险化学品,督促从业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指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废弃、闲置的危险性物品,严防丢失、被盗等问题的发生。
    市局专门抽调相关部门精干警力,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反馈和通报,限期做好整改,确保检查工作效果。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照警纪警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处理。(商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