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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认真贯彻全会精神 推动党规落地生根
市委书记 陈俊
文章字数:1610
  第一,深刻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我认为,全会的重大意义主要有四点:
  第一是确立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反映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为我们继续走好长征路、取得伟大征程新胜利奠定了政治基础、领导基础、组织基础。
  第二是完善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善了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把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管党治党理念落实落地,使“四个全面”更加系统化、精细化、完善化和配套化。
  第三是首次提出“两个关键”,对“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的提法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增加了“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表述,两个关键在逻辑上是递进关系,后一个关键是对前一个关键的深化和展开。
  第四是提出“党的建设永远在路上”,有力回击了“中央管的太严了,要松一松;步子迈得太大了,要收一收”等错误思想和认识,重申了党中央坚定不移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一定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尤其是总书记的三个重要讲话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好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二,准确把握《准则》《条例》的精髓要义
  六中全会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
  《准则》重“塑造”,坚持以党章为依据,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突出问题,着眼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了系统规范,既指出了病症,也开出了药方;既有治标举措,也有治本方略,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
  《条例》重“设防”,直面党内监督中存在的“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突出问题,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划出边界,标志着党内监督闭环机制的形成和完善,是党内监督的又一把“利剑”。
  《准则》与《条例》,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形成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必将形成整顿党的作风和管党治党的强大威慑力,实现从“不敢”到“不能”“不想”的转变。
  第三,坚定不移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工作
  总书记强调,落实好全会精神,必须更加深入地认识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总书记的要求,自觉把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一是全面夯实主体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级党委党组是责任主体。不把这个责任担起来,就是失职渎职。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守牢“主阵地”,种好“责任田”。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是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是纯洁党风的“净化器”。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抓好思想教育、严明纪律、选人用人等重点,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党组织凝心聚魄、强身健体。
  三是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之源。要严格落实《条例》,把党内监督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别是各级纪委要发挥主体作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打好“预防针”、念好“紧箍咒”,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四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要把正风肃纪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整改存在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需要强调的是,这次全会上,总书记专门就抓好领导干部作了要求。大家一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努力带动党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