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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交警查处首例出租车涉酒驾驶案
文章字数:276
  本报讯(程书锋)近日,商州交警大队查处一起出租车涉酒驾驶案件。
  11月15日20时35分,民警正在市区通江路开展查处机动车涉酒驾驶行动时,一辆原本沿通江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出租车遇有前方民警拦车检查时,突然靠边停,民警感觉该出租车形迹可疑,隧对该出租车驾驶员例行检查。经查,该出租车驾驶员有涉酒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2.4mg/100ml。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出租车属于营运机动车,该出租车驾驶员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