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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全市纪检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文章字数:998
  本报讯 (崔文)近日,市纪委发出通知,就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学习的重要内容,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迅速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要采取举办学习培训班、读书会、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强化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确立“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精神、深刻领会狠抓“关键少数”的基本要求和“五个扎实”的科学内涵。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带头学习宣传全会精神,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执行。各县区纪委要加强对两部党内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和行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生根。
  通知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保持政治定力,大力弘扬长征精神、延安精神和老区精神,忠诚履行监督职责,强化执纪问责。要在监督上体现全面从严。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派驻监督,充分发挥“利剑”和“探头”作用,着力发现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在执纪上体现全面从严。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实施市委三项机制,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在问责上体现全面从严。深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狠抓“关键少数”,紧盯党委(党组)、纪委、党委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绝不手软。
  通知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的过程转化为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的过程。要通过深入系统学习,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树立“四个意识”的表率。要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带头执行六大纪律,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