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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天蓝水绿新生态 经济环保两相宜
本报记者 王聪 王涛
文章字数:938
  市第三次党代会以来,我市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国省约束性指标、环境质量、重点环保工作”三大目标,着力实施“治污碧水、降霾护蓝、农村清洁、生态修复”四大工程,不断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创建,强化污染源头管控,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把生态建设作为实现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商洛的天更蓝、水更绿、村更美、民更富。
  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我市在陕南三市率先实施了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投资20多亿元,启动实施八大类208个治污项目。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和工作经验相继被省环保厅在陕南和全省推广。商洛辖区6条主要河流19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全市10个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
  大气环境稳中向好。我市严格落实减煤、控车、抑尘和增绿等措施,中心城区禁烧烟煤成效显著,燃煤锅炉拆除改用清洁能源步伐加快,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建筑扬尘治理等污染防治措施力度加大,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连续多年稳居全省第一。2015年前10个月,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5天,居全省第一。
  农村环境保护全面开展。目前,全市获得命名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镇26个、省级生态村23个,市级生态镇70个、市级生态村137个。围绕“面上不见垃圾污水”目标,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强部门联动,加大资金投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工程顺利实施、成效明显。
  环境监察执法不断加强。近3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887人(次),检查企业5624家(次),市级挂牌督办企业24家,取缔关闭企业33家,立案查处企业166家,限期整改345家,办理环境信访投诉1299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两家,实施查封措施7家,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完善。全市6县1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每天10万吨。除了柞水县,全市建成6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每天600吨。商洛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焚烧处理医疗垃圾能力为每天5吨,医疗废物收集网络覆盖到市、县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实现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本报记者 王聪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