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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让农村法治散发泥土香
张勤学
文章字数:785
    前不久,省委农村法治调研组到基层开展调研,就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谈了看法。一句话,就是让农村法治散发泥土香。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基层法治建设已经进入了制度化法治化,全社会信法、依法、守法、尊法的氛围正在形成。但是农村这个法治建设的“绝对多数”仍然是薄弱环节,农村社会矛盾多发高发,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赶不上,基层干部过多依赖上级政法部门参与基层治理,法治建设的效果并不尽然。
    人们都知道,农村社会治理是基层党委政府工作的重头戏,农村面临的是“熟人”社会,人治与法治并存,道德与法律碰撞,依法治理很困惑,虽然法制体系基本形成,用省委政法委领导的话就是,“有上气不接下气”的尴尬,执行跟不上制度,给基层干部留下了权力任性的空间。
    诚然,农村基层法治存在的问题也为法治带来了新动力。坚持问题导向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特色。基层镇办干部讲情理是行家里手,要更多地培养“法理情”的融合。四皓街办大力推广村规民约,把村民自治与法规约束相结合,成为村民自治村务的“小宪法”,很受老百姓欢迎,基层治理效果明显。
    基层法治任务繁重,工作的切入点很重要,找不准你和群众是两张皮,找准了你和基层是一根绳。全市推行的“三官一律”进社区,“一村一律师(法律工作者)”制度,在群众身边构架法治的平台,让人们参与其中,才能汇集成强大的法治洪流,虽看不见,但能感受到暖烘烘的温度。
    基层法治并非只要温度。随着法治的深入健全,群众诉求越是家长里短,越需要用法治的眼光和思维看待矛盾,切不可把摆平当水平,把搞定当稳定。看似能力水平,其实是绾疙瘩埋隐患,“高效率”背后却是资源的浪费和矛盾的叠加,所以用法治的思维绝不是一句书面语,它是依法治为基准,统揽人情、公理、法理,是走向农村依法治理的正轨。
    基层依法治理是法治建设的底色,当法律意识从书本走向田间地头,让法治体现在群众身边,散发出泥土香味,农村法治才会有盼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