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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成效明显
文章字数:919
    由中国人寿商洛分公司承办的商洛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累计补偿9456人次、8783人,补偿大病保险基金6695.1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上升近10个百分点,为我市近9000人减轻了住院费用压力,使这项政府主导的民心工程惠及了更多的农村参合群众。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途径,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参合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市县两级政府高度关注大病医疗工作,此项业务也得到了市、县合疗办的大力支持。商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于2015年开始试点运行,通过政府招标采用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服务。其中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通过竞标由中国人寿商洛分公司承办,承保我市近200万农村参合人员。
    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是公司从事大病医疗工作的根本宗旨。中国人寿商洛分公司作为央企,立足于履行社会责任,服务保障民生,始终秉承始终贯彻“精品服务”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网点遍城乡、网络全覆盖、系统多功能、队伍专业化、服务前置化”的专业优势,公司采取与各县合疗办合署办公模式与商洛市中心医院合署办公“一站式即时结算”模式、公司网点政策咨询模式三种服务途径,由公司派驻13名专业的大病保险服务队伍,为广大参合百姓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通过西安金融结算中心以“银行转账”支付模式,确保案件结案15日内资金到账,降低了资金风险,同时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案件结报的时效性。今年,公司充分发挥中国人寿系统信息化资源优势,与市、县两级合疗、医疗机构实现网络化系统平台搭建,同时实现专业化智能审核系统上线,开通全国异地核查功能,进一步凸显了专业水平,提升了服务效率。
    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公平透明是公司承办大病医疗保险的又一个特点。2016年,凡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规定报销后,对大病保险合规费用1万元(不含)——3万元(含)的赔付60%,3万元(不含)——10万元(含)的赔付70%,10万(不含)以上部分赔付80%。
    此项惠民政策得到了广大参合群众的广泛认可。先后有洛南县城关镇等9名补偿患者为当地合疗办和新农合大病保险合署办公网点送来锦旗以表感谢。(供稿:胡彦斌 李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