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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十里坪镇“四个好”落实“三项机制”
文章字数:831
    本报讯(周银祥 彭程)十里坪镇以贯彻落实省、市、县出台的“三项机制”为契机,在全镇开展“四个好”活动,让“三项机制”在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综治维稳、脱贫攻坚、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中激发党员干部内生动力、增添活力,凝聚合力。
    答好一份试卷。在各支部、镇属各单位中以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互帮学等相结合,以熟知、领会商南县委出台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为检验标准。先后组织党员干部210余人次进行答卷测试,现场评分,对于成绩不及格的干部,进行“一对一”结对帮学,确保“三项机制”做到入心入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开好一次研讨。以十里坪镇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契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科级干部实行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在各支部围绕“三项机制”开展一次专题研讨,要求做到会前有部署、发言有提纲、交流有材料、整理有台账,全镇各支部共开展专题研讨17次,发言190人次。
    评好一名干部。以创新者容、担当者容、实干者容为导向,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出台了《十里坪镇干部百分制考评办法》,在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绿色发展、三创三优等工作中,以实际工作业绩作为干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受褒奖、获重用,让不作为、不会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
    定好一项制度。围绕解决浮躁、虚假、懒惰、扯皮“四种病”,出台了《十里坪镇三项机制实施方案》,针对干部所在单位性质、工作职能、服务定位的不同,实施差异化分类考核评价,结合激励奖励机制和能上能下机制制订了《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和《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采取“月考核通报、季度分析评比、半年总结推进、年度兑现奖惩”的方式,将脱贫责任逐级下沉,全面强化镇村干部管理和责任。制定《十里坪镇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实施方案》及《十里坪镇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月考季评实施办法》,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成绩”四个清单,整改情况实行“一月一检查一通报”,督促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抓整改、勇担当、优表率、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