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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中共商洛市委
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文章字数:485
    一、投诉问题
    陕督专函〔2016〕5号转办单受理编号为37号投诉问题:镇安县存在云盖寺镇岩湾村9家养殖户畜禽粪便直排生活用地及河道的污染问题。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
    责任单位:镇安县委、镇安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员:李波、贾建刚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镇安县云盖寺镇岩湾村9组有9户养殖户,其中有7户养鸡场(此7户均为镇安县三丰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统管)、2户养猪场(包括镇安县国峰养猪专业合作社、洪述贵养猪场)。镇安县三丰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及洪述贵养猪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且养殖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简陋,粪便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群众反映较大。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投诉问题属实。
    (三)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接到转办件后,镇安县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2016年11月30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镇安县三丰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所属的7个养鸡场进行了现场拆除,12月1日对洪述贵养猪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其恢复原状,对云盖寺镇人民政府未按县政府规定期限督促镇安县三丰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按时搬迁到位的行为约谈了主要领导。
    镇安县人民政府将持续关注本县投诉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