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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城镇景区化 产业绿色化 田园景观化
我市加快创建秦岭特色小镇
文章字数:947
      本报讯(特约记者 陈发春)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秦岭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计划利用4年时间,创建20个左右宜居、宜业、宜游、宜创新的秦岭特色小镇,全面构建具有陕南特色的“节点式、网格化”小城镇集群,实现“城镇景区化、产业绿色化、田园景观化”。
    创建一批秦岭特色小镇,是市委、市政府从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统筹城乡发展大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受“八山一水一分田”资源禀赋所限,我市立地条件较差,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严重短缺。为了补齐这一发展短板,积极探索拓展城镇发展空间的新思路,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特色小镇建设,先后带队赴浙江杭州、嘉兴及江苏南京等地考察,并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科学分析论证了我市特色小镇创建指导意见。
    按照指导意见,我市秦岭特色小镇定义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和旅游功能,集生态、生产、生活为一体的实体空间和“产、城、人、文”相融合的新型社区,是“特色产业+文化+旅游”的综合体,既不同于行政区划上的镇,也不同于产业园区和旅游景区,而是“经济上有产业聚集效应、环境上宜居宜业宜游、形态上可创业可旅游可休闲可生活”的特定区域。秦岭特色小镇规划面积原则要求控制在2至3平方公里之间,核心区建设面积控制在40%左右;产业定位方面,每个特色产业原则上全市只创建一个特色小镇;文化挖掘上,要努力形成“人无我有”的独特文化标识;小镇环境要求整体格局和风貌具有典型特征,所有特色小镇按照3A级景区以上标准建设,旅游特色小镇按照4A级景区标准创建。
    指导意见提出,在创建程序方面,秦岭特色小镇将采取自愿申报,分批审核、考核评比和动态管理的办法。即每年11月底前,各县区申报新增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市上按照程序确定创建目标,并将秦岭特色小镇纳入各县区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每年初确定创建任务,并与各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底实施综合考核。在激励措施上,除了在土地指标和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还将秦岭特色小镇建设与每年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同期观摩,对于排名前三位的特色小镇,分别给予所在县区500万元、3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
    据悉,市发改委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抓紧策划秦岭特色小镇重点项目,并从2017年起在陕南发展专项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中重点支持特色小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