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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查处一起非法持枪狩猎案
文章字数:456
    本报讯(武兰 刘建国)日前,山阳县森林公安局刑侦队与县公安局小河派出所联动出击,快速查处一起团伙非法持枪狩猎案,有力打击震慑了非法狩猎犯罪活动。
    2016年11月29日凌晨,山阳县公安局小河派出所指导员明剑带领民警巡查时,在小河镇杨家湾村发现一形迹可疑的灰色面包车,随即对可疑车辆截停盘查。询问盘查时,在面包车后备箱发现猎枪3只,野生动物死体3头。鉴于案件管辖分工不同,明剑及时与山阳县森林公安局刑侦队取得联系。警情就是命令。县森林公安局刑侦队副队长赵哲接到电话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了警情,带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与小河派出所民警一起对谢某等4人进行连夜突审。经过审讯,谢某等4人对非法持枪狩猎事实供认不讳。后经鉴定,谢某等4人枪杀的野生动物,2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1只为一般保护动物麂子。
    11月30日,县公安局小河派出所与山阳县森林公安局刑侦队,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对谢某等4人立案侦查,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谢某等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现羁押于山阳县看守所。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