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保护改革者 纠正偏差者 警醒违纪者
商州推行容错纠错营造宽松干事创业环境
文章字数:1138
    本报讯(李鹏涛)今年以来,商州区在监督执纪的过程中,对改革创新者容错纠错,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充分发挥容错纠错机制在保护改革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中的积极作用。
    准确把握,依规界定“容错”。商州区坚持法治思维,把法纪摆在首位,严格对照“三个区分开来”,划清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谋私的界限,避免容错纠错逾越法纪底线,成为失职渎职的“庇护所”、违法违纪的“保护伞”。在查处商州区地方公路管理局聘请退休人员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案件时,发现该局为解决单位干部农村工作经验不足,所包村党支部书记长期有病,加之村上干部不团结等问题,以2200元聘请镇机关退休人员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容错纠错,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免于追责,这是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的一个典型案例。
    强化监督,主动跟踪“纠错”。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采取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制定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失误,推动问题落实整改。运用好“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帮助绝大多数有问题的干部及时纠正错误。对认错态度好、主动挽回损失和影响的,予以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对极少数心存侥幸、隐瞒问题、拒不改错、对抗组织的,应当从严审查处理。今年以来,全区实施提醒谈话、函询、约谈等383人次,立案审查98件,党政纪处分113人,移送司法6人。
    明确程序,严格区分“真伪”。商州区把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纪相结合,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申诉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正确处理执行政策、严明纪律与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的关系,辩证地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政策依据、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方面因素,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对于免责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对于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是非,今年为210多名干部证明了清白,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严明纪律,妥善处置“免责”。商州区明确,对于结果认定予以容错的单位或个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严格容错免责纪律,在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的同时,严禁打着改革创新旗号制造虚假政绩、骗取利益和荣誉的行为,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今年换届中,对6名处分期满、表现优秀、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镇办科级干部实施了容错纠错,进行了调整重用,营造了宽容失误、敢闯敢试的宽松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