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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强化信息公开
文章字数:1305
    本报讯(李丹亭 李丹斌)推进司法公开,是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司法公正民主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多措并举强化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促进阳光司法、规范司法、公正司法起到了积极作用。
    强化领导,确保责任落实。院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就信息公开工作的理念及要求开展集体学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及时配备了光盘刻录机、专用电脑、打印机、互联网宽带等必需的硬件设备并安装调试妥当,安排专门技术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到位。强化督促检查,由主管副检察长定期巡查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检查本院公开数量及质量并每月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参与研究和解决信息公开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案管工作人员拧紧螺丝上紧弦、鼓起干劲扬起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多措并举,提高公开主动性。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各业务科室对《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行学习,使全体干警切实转变观念。二是加强宣传。为有效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群众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知晓率,要求各业务科室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环节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其在案件信息方面享有的权利,从而倒逼承办人主动公开。三是加强考核。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年度考核等刚性约束范围。对未按要求及时公开操作的承办人在案件质量评查时按规定扣分,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力的科室、承办人取消其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督促协调,提升公开全面性。一是要求公安法制大队、法院将判决书、执行回执等文书统一送达案件管理办公室,结合收、送案审核环节确保对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全程节点掌握。二是制作《法律文书公开自控表》,详细登记每一案件判决书收到日期、承办人、生效日期、公开日期以及是否上诉、是否涉密等相关信息。三是强化流程监控。对在流程监控中发现有需公开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的及时提示承办人主动公开,对于未及时公开案件信息的按规定发《流程监控通知书》。四是发挥报表兜底作用。通过调取报表系统各项统计数据反查来核对是否有法律文书因上诉或未被登记等原因被遗漏。
   落实责任,严把公开质量关。一是加强技能培训。严格对照信息公开技术标准、格式规范要求等加强对承办人公开操作技能的培训与指导,确保其操作技能合格。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级审查”制,对需要公开的法律文书或重要案件信息实行承办人负责制,严把审核关口。三是重视群众意见。主动向前来查询信息的群众及办理事项的律师征集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工作理念和方法。四是加强纪律约束。规定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因故意或严重不负责任影响考核或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个人按规定追究纪律责任。五是注重经验总结。依靠案件信息公开巡查及反馈机制,对已发布案件信息定期上网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并且对每季度信息公开工作中创新的工作方法、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并反馈给院领导及业务科室,不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2016年公开的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内容、格式规范化程度较往年有较大提升,无一例修改、撤回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