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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出台移民(脱贫)搬迁“一细则五办法”
文章字数:621
    本报讯(李孟秋)近日,我市出台移民(脱贫)搬迁“一细则五办法”,以此推进商洛移民(脱贫)搬迁工作稳步前进,让各级干部在实施移民(脱贫)搬迁工作时,更规范、更精准,助推搬迁群众与全市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随着我省易地移民搬迁政策的调整,近日,我市移民办结合中省相关政策,修订出台了的《商洛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和《商洛市移民(脱贫)搬迁配套办法》。“配套办法”包括商洛市移民(脱贫)搬迁《分散安置规范管理办法》《“交钥匙”工程安置办法》《资金筹集及补助办法》《安置房与库存商品房结合实施办法》《跨区域移民搬迁安置管理办法》等五个办法。“一细则五办法”在控制性指标上更加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不再设置具体指标。实施细则从全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规划编制、对象认定、搬迁类型、安置方式、项目建设、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筹集、规范管理、脱贫致富、相关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一细则五办法”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红线”的同时,对于避灾生态搬迁和其他类型搬迁,则放宽了建房面积和自筹资金的限制;废止了棚改房和保障房安置移民对象的政策,但同时结合去库存政策激活了库存商品房安置,规定移民对象选择库存商品房安置的,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一并纳入建房补助,既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又有利于去库存,实现一举多赢;在保障措施方面,将受到省上肯定的“三大推进机制”作为一项特色写入《实施细则》,用规范性文件予以固化,着力保障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