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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出台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和《问责办法》
文章字数:320
    本报讯(谢云涛 陈世培)笔者日前从镇安县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镇安县出台《镇安县脱贫攻坚“五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和《镇安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和工作追责作了具体的规定和细化。
    据悉,这个《责任清单》对县级四套班子主要领导联片工作责任、县级领导联镇工作责任、镇办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责任、县级包扶部门具体工作责任和村级主要领导责任分别进行了明确划分。《问责办法》则是按照分级管理和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组织部门实施,对镇办和县直部门、村级干部梳理出25条追责情况。问责方式共包括检讨、通报、离岗、降职、免职等,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