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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办理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文章字数:400
    本报讯(李丹亭 李丹斌)近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该县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被告人杨某某作为丹凤县商镇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承包商,在向发包方领取工程款后,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71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共计17万余元。经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杨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在办案中检察官充分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向双方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并听取其意见,保障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多次耐心细致地从法理、情理角度对杨某某开展释法说理,使杨某某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在提起公诉前足额支付了所欠全部工资,并承担了相应赔偿责任,一场牵扯众多民工切身利益的纠纷至此得到圆满解决。杨某某也因具有从轻情节被法院判处罚金5000元。
    在此,办案检察官提示广大务工人员要学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遇事相信法律,也提醒用工企业及个人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履行好自身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