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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试马镇五千农民变“股民”
特约记者 孙传卿 通讯员 柯遵印
文章字数:1193
    “农民变股民,稳定来分红。”这句话最近成为商南县试马镇郭家垭村的热点。
    11月19日,高喜春很开心,在沁园春茶叶公司分红1800元。56岁的高喜春是郭家垭村贫困户,也是首批参与产业扶贫资金配股分红的受益户。老高四口之家,今年喂了2头猪,养了20多只鸡,种了3.5亩魔芋,1.6亩土地每年租金960元,加上1800元分红,当年就脱贫。
    郭家垭村是试马镇2016年脱贫摘帽的3个村之一。镇党委书记潘淑琴去年上任后,不间断走访本村外出创业能人,劝其返村创业。同时,引进沁园春茶叶、宏伟生态公司等企业流转山地6800余亩,开荒栽植白茶、油茶,发展林下养鸡,使群众由农民变股民。像沁园春茶叶、宏伟生态公司这样发展产业的企业和能人大户,全镇有26家。
    潘淑琴说,为了让这些企业、产业大户与贫困户紧密联系起来,试马镇在红庙村、郭家垭村开展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到企业配股分红试点,以每年每股500元的标准向贫困户分红,且沁园春、宏伟生态、宏德公司为包联的贫困户颁发分红证书。近年来,企业为670户贫困户户均配股1800元,配股股金累计达120余万元,每年再按股金的10%分红,仅2016年就为贫困户分红30余万元。贫困户胡斯军在宏德茶叶公司获得分红2300元,贫困户高喜春在沁园春茶叶公司获得分红1800元。今年11月,郭家垭村670户1800余人陆续领到配股分红。
    经过试点探索,试马镇借鉴县政府“四借四还”产业精准扶贫模式,按照“财政担保、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原则,出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配股扶持贫困户试点办法》。除了落实配股分红外,实施主体必须通过土地流转、代养(种)回购、协议用工等途径,至少要落实一种带动方式,确保与贫困户利益衔接更加紧密,保证所配股对象按期分红和脱贫。
    试马镇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到企业配股分红,根据实施主体带动申请配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规模,按每带动1个贫困人口配股1000元的标准,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实施主体,按照1000元1股的标准虚拟量化股权给贫困户,并按贫困户实际配股份额,由实施主体向配股对象颁发配股分红证书。实施主体按配股额度,每年给贫困户保底分红1%,经营性利润二次分红不低于配股额度的2%。分红收入必须在每年11月底前以“一卡通”形式兑付到配股贫困户。贫困户脱贫后,再延长2年配股分红期,确保脱贫对象有稳定收入来源后再取消配股。
    此模式试点以来,试马现代农业园区共流转土地6800余亩,涉及红庙、郭家垭、荆家河、观音堂、试马街等5个村(社区)1950户4850名群众,租期至2028年。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每亩地年租金600元,可采取一年一兑付租金,也可以土地为股金,实行入股分红的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目前,园区总产值达到1.2亿元,园区带动就业3600余人,其中带动贫困户525户1675人,人均增收2800多元。通过走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路子,降低了农户受自然灾害的风险。
    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配股扶持贫困户正在商南县贫困村逐步推广。农民变股民,此举不仅促进农村土地有效利用,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更推动了扶贫方式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