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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农普办多措并举确保普查登记顺利开展
文章字数:913
  本报讯 (陈 刚)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批准了《商洛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请农业普查提前入户登记的报告》,并同意我市于12月中旬开始入户调查。
  为了有效管理和切实提高农业普查PDA数据采集及入户登记阶段的数据质量,市农普办制定了《商洛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阶段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确保在质量优先的前提下,尽量使登记进度与数据质量同步。
  办法要求普查入户登记必须遵循七项原则。一是坚持依法普查原则。依据《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法律保障。二是坚持规范操作原则。普查员佩戴普查员证,根据《普查小区示意图》《住户摸底表》或《单位摸底表》,按照事先安排的登记时间、顺序逐一进行入户实地普查登记。三是坚持入户登记原则。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逐项进行询问,据实填报。四是坚持先慢后快原则。在现场入户登记进行普查登记的开始阶段,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五是坚持不重不漏原则。每登记完一个住户或单位,应在摸底表的备注栏中相应位置划“√”以防出现重登和漏登。如遇摸底资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应认真核查,并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登记,确保不重不漏。六是坚持重要指标核实原则。普查员每填完一个农户或单位,都要将住户成员情况、经营耕地数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等重要指标向被访问人宣读填报的有关内容,进行确认核实。七是坚持即报即审原则。普查员将纸介质普查表填报完成后,交普查指导员即时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入PDA进行上传。
  市农普办要求建立层层包抓制度,安排专人分片包抓,坚决做到入户见人,如实登记。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加强对数据生产过程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一日一报制度。各农普办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农普办按规定表式上报入户登记普查进度。建立进度通报制度。建立例会总结制度。各级农普办要每周召开一次入户登记总结会,对入户登记、数据审核、数据上传等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建立应急响应制度,确保基层普查人员能及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业务问题及其他突发性问题。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普查数据在采集、存储、传输、处理等过程中丢失、泄漏、被窃,确保各关键环节工作安全、可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