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持枪狩猎意外触碰“电猫”死亡
文章字数:628
  本报讯 (邢光银 吴春生)原本计划上山去打些猎物卖钱,不料刚进山就无意触碰了别人下的“电猫”,意外失去了性命。下“电猫”者知道“电”死了人,在与家属协商不成后,去派出所投案自首,这样的悲剧近日在镇安上演。目前,下“电猫”者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鉴于非法持枪者已死亡,警方对非法持枪案件终结侦查。
  12月3日,家住镇安县铁厂镇的陈某到铁厂派出所报警称自己下的“电猫”将一村民给“电”死了。民警随即报告刑侦大队并展开侦查,经公安机关侦查证实:陈某想利用冬天野生动物多的时机打点野味挣钱,于是一月前购买电瓶、电容、变压器、铁丝、闸刀等配件,自己组装成“电猫”设置在山林中捕杀野生动物。12月2日晚18时许,陈某给“电猫”通上电后就没有看管,大约1小时后,彭某携带射钉枪与王某一起上山打猎,不料触碰了陈某设下的“电猫”。王某呼喊彭某无应答后赶紧找人抢救,等大伙赶到时彭某已死亡。大家一块寻找“电猫”的主人,最后找到陈某,在协商死者安葬等问题时,陈某与死者家属无法协商一致,于是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民警通过王某调查进一步证实死者被“电猫”“电”死的过程。由于非法持枪的犯罪嫌疑人彭某已死亡,非法持枪案破案后已作撤案处理。12月1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
  警方在此提醒,用“电猫”狩猎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且极易发生意外,希望广大村民学法守法,不要捕杀野生动物、不要非法持有或私藏枪支,更不要私设“电猫”狩猎,否则,换来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