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森林公安执法质量获省上表彰
文章字数:494
  本报讯 (闵 戈 郑小虎)近日,在全省森林公安执法质量考评中,市森林公安局被评为全省森林公安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受到省森林公安局通报表彰和奖励。
  近年来,市森林公安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狠抓规范执法基础保障工作,严格做到文明执法,取得了明显效果。市森林公安局将执法办案工作量纳入对单位、个人考核的指标内容,作为县区加强经费支持的依据,调动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干警执法办案的积极性。同时,坚持打防结合,广辟案件线索来源,积极开展“三情四网”建设和区域联防工作,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全面落实林业执法责任制,建立了执法过错追究、行政执法监督等制度,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和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人员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市局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林地资源案件1192起。其中刑事案件16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名,查处行政案件1030起,行政处罚1152人次,没收林木1130.46立方米、珍贵植物51株、幼树227株,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802只(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4.77万元,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近5年来,全市森林公安办案总量和民警平均办案量位列全省第一,全省森林公安综合执法质量考评中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