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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曹坪镇规范镇村级干部婚丧嫁娶
文章字数:417
    本报讯(王涛)12月12日下午,曹坪镇窑镇社区居委会主任殷某来到曹坪镇纪委办公室,主动向镇纪委报告了其女儿下个月将出嫁,备案招待亲朋好友酒席15桌,填写了《曹坪镇村(社区)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备案表》,领取了《曹坪镇村(社区)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提醒通知书》。曹坪镇纪委2016年以来共接受村级干部6人次进行婚丧嫁娶事宜报备,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落实《村(社区)干部婚丧嫁娶等宴请情况报告备案制度》。
    曹坪镇规定村(社区)干部操办本人或亲属婚丧嫁娶、乔迁、子女升学等事宜的宴请,事前必须向镇纪委报告,如事前时间紧迫未报的,事后应及时补报。须如实填写《曹坪镇村(社区)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备案表》,经镇纪委领导审核后纪委办备案,存入村(社区)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操办本人或亲属婚丧嫁娶等事宜,一律不准使用公务用车、占用公共场所、影响正常公务和工作秩序。对漏报、瞒报,不按规定填报和在填报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