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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出台
文章字数:518
  本报讯 (记者 王 涛)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商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党的十八大把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了全面部署。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结合我市法治建设的实际,会同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以及法律专家教授,共同起草修缮完成了《商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47项内容,明确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确定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全力的监督和制约、依法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推进信息公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强化了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实施方案》的出台,既是我市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有力保障,标志着我市法制政府建设步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