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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受处罚
文章字数:250
    本报讯(张礼民 毛赵益)近日,山阳县高坝店镇蔡家庄村村民杨某,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被山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2016年12月13日,山阳县公安局高坝派出所接到辖区蔡家庄村村民李某报警称在蔡家庄村二组桑某门前被人打伤,请求处理。接警后,高坝派出所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制止了打架斗殴,并将当事人桑某、杨某某传唤至高坝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当民警驾车带着桑某、杨某某离开时,该村村民杨某突然拦车阻碍民警执行公务,民警下车劝阻杨某,杨某不听劝阻并拿手中钥匙向民警头部砸去,致民警头部受伤。当天,山阳县公安局裁决对杨某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