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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司法局着力构建特殊人群帮扶工作机制
文章字数:722
    市司法局积极拓展工作思路,着力构建对安置帮教对象、社区服刑人员和服刑在教人员等特殊人群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2016年以来,市司法局全面落实“六六八八”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商洛市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和《商洛市社区矫正执法检查评分标准》。
    加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社区矫正目标任务书,落实了任务,夯实了责任,促进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市县两级全部成立了社区矫正科(股),配备了1-3名专职工作人员,市级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县区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镇办司法所有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制定下发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要点,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对象、艾滋病人、吸毒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等五类特殊人群的责任单位和工作职责,形成了对特殊人群管理的工作合力。组织全市县区之间的社区矫正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六六八八”工作措施,持续推进“日行一善、以善养德”活动,建立个人档案,规范了日常登记,促进了活动开展。市委、市政府将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综治维稳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各县区委、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各县区也与各镇办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夯实了党委、政府的特殊人群管理职责。我市的做法被《法制日报》等媒体进行了多次报道。
    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全市已建成7个社区矫正中心(新航中途之家),建成17个“新航之家”,开展特殊人群培训567人,基地运行良好;高标准完成了七县区在押罪犯与亲属见面对话的视频系统安装工作,安装了新的社区矫正管理平台105个,为全市社区矫正人员配发了468部管理终端,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