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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办理“独生子女证”时限延长
文章字数:285
    本报讯(宋英超 朱先亮)近日,我市延长了原定于2016年12月31日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截办日期,2017年1月1日后符合条件的群众仍可继续办理。
    2016年10月份,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于2016年12月31日后不再办理的消息发布之后,我市各县各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卫计窗口前就开始排起了长队,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群众数量猛增,证件一度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为满足广大群众需求,陕西省卫计委办公室于12月9日印发了《关于继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通知》,决定延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证时限,2017年1月1日后仍可继续办理。市计生局通知还提出,为避免扎堆办证的发生,凡是符合办证条件的,今后可随时申请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