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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县塔云山风景区索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文章字数:1288
    一、项目概况:镇安县塔云山风景区索道建设项目位于镇安县塔云山风景区内,行政区划属柴坪镇管辖,该项目包括2条索道,1号索道(天池崖索道)线路水平距离699.87m,线路支架7个,线路总高差77.97m,采用6人吊箱,运量为520人/小时,运行速度0-4.0m/s;2号索道(藏云谷索道)线路水平距离1633m,线路支架18个,线路总高差533m,采用4人吊篮,运量为400人/小时,运行速度0-4.0m/s。两处索道均采用单线脉动循环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1)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及声环境的短期影响,在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后,能够显著降低其影响,环境可接受。(2)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水、噪声、固废的污染影响及索道的景观影响。废水主要为运营期上下站职工和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作人员和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噪声主要为上下站动力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施工期:①施工废水: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和导流沟,将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后进行沉淀,并回用于混凝土搅拌。②施工扬尘:在施工区域设置施工围挡,同时进行洒水抑尘。③施工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按照施工区域的环境特点,根据需要对部分设备设置隔声罩,进行封闭施工。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景区垃圾堆放站,由景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各施工作业场所的施工材料均定点堆放,施工结束后集中运出施工现场。雨季施工时,采取集中整理、遮盖等有效防范措施,防治雨水冲走建筑垃圾。⑤生态环境:本项目对森林植被及动物采取了保护措施,禁止雨天进行挖填施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撤出施工营地,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施工迹地,恢复地貌;优化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减少临时占地。(2)运营期: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围农田堆肥或景区绿化。②设备噪声:索道驱动装置和停电时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可通过隔音、降噪措施等将源强降低。③生活垃圾:景区内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景区环卫部门统一负责收集清运。④景观保护:支架建设充分考虑其隐蔽性以保护景观环境,使支架的影响达到最小限度;吊厢、支架和站房的颜色、形态应与塔云山风景区的总体风格保持一致。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工程选址选线合理。采取可研、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生态破坏能够得到有效的缓解,景观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如需其他补充信息,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六、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主要是拟建项目周边居民、单位、政府工作人员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主要从环保角度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塔云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89159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