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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南出台村监委会主任考核办法
文章字数:815
  本报讯 (特约记者 孙传卿 通讯员 王恩波)为有效延伸监督触角,激发村级监督活力,规范对监委会主任的考核管理,近日,商南县出台《商南县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将监委会主任的绩效管理与各项奖惩内容相挂钩,进一步发挥监委会主任在村级事务监督中的积极作用。
  为使考核内容更具科学合理,商南县纪委在广泛征求镇村(社区)干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村(居)民监委会主任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办法从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实施、结果运用等多个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将监委会主任绩效考核分为绩效量化考核(70分)、民主测评(30分)两部分,另外设置加分及一票否决项目。绩效量化考核主要按监委会职责,详细设定量化评分表,逐项赋分,总分为70分;民主测评主要由服务对象、党组织全体党员、镇办纪委、包村(社区)干部对其日常工作和现实表现进行满意度测评;加分和一票否决项目,设置了一些加分情况和一票否决情况,其中有一票否决情况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监委会主任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由所在镇办纪委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绩效量化考核和加分及一票否决项目按季度组织考核,民主测评项目在年终时组织实施,在每年1月15日前完成上年度监委会主任绩效考核工作,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县纪委备案。镇办纪委对监委会主任的日常考核,建立积分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每名监委会主任的积分情况,年终时对绩效量化考核和加分项考核得分按四个季度取平均值,再加上民主测评得分,计算年终考核总得分。
  为强化对监委会主任的考核管理,激发干事活力,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相结合,与报酬发放相挂钩。年度绩效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监委会主任,予以表彰奖励,并按核拨工资100%发放报酬;考核为称职等次的,按核拨工资80%发放报酬;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当年报酬,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并由镇办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监委会主任,实行主动辞职或依法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