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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南检察院规范同步录音录像
文章字数:512
    本报讯(吴京)为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强化自我监督,近日,商南县检察院多措并举,规范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确保“高保真”还原讯问过程。
    严格规范“侦录分离”制度,确保同步录音录像的真实性。该院规定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前,侦查人员要提前向技术部门工作人员申请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辅助。技术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该院要求技术人员的同步录音录像应当从侦查人员进入讯问场所开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禁中途停止摄录,在讯问结束侦查人员离开办案区才能结束摄录,确保每一件职务犯罪案件必须保证做到“侦录分离”,最真实的还原讯问情景。
    更新升级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确保“高保真”。该院采购最新的高清视频摄像头,购买专业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保证画面的清晰度及设备的时效性,并确保摄像头全面覆盖讯问办案区,实时记录办案区的工作动态。
    严格规范同步录音录像的保管工作确保真实性。该院规定技术部门在同步录音录像结束后立即对摄录光盘进行刻录备份,原件应当由技术部门放进保险柜中作为重要保密资料封存,而复印件交由侦查部门。当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和在庭审阶段,在公诉部门需要证明侦查过程合法性问题时移交同步录音录像的原件。